金沙澳门官网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规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3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9,28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52,972,160.39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6,312,839.6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1)第2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5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61,464股,每股发行价格1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8,769,998.72元,减除发行费用3,297,538.0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5,472,460.6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与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相关内容。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0,118,544.89元。2021年?9月?17?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118,544.8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1)第310439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2,882,174.99元。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882,174.9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435号)。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前两条生产线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对“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IPO?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近年来,受外部宏观环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建设进度有所迟缓,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董事会决议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有所迟缓。截至董事会审议项目延期前,该项目处在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预计无法如期完成建设。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董事会决议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新材料”)、子公司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化工”)、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联科新材料、联科化工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75%股权;葛书菡、葛名杨等9名股东持有0.25%股权。葛书菡、葛名杨等9名股东多数为自然人,其资产有限且为此提供担保事项有困难,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明显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上述少数股东无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金沙澳门官网,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3,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专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购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累计额度。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金沙澳门官网、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5、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董事长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相关业务的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修订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容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并适应现阶段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人调整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由3人调整为2人,非独立董事仍为3人。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金沙澳门官网,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